日前,财政部发布通知,要求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,更加积极支持小微企业 和“三农”主体融资增信,帮助企业复工复产、渡过难关。
通知指出,政府控股 的融资担保、再担保机构要积极为小微企业 和“三农”主体融资增信,努力扩大业务规模,提升服务效率,及时履行代偿责任,依法核销代偿损失,协调金融机构尽快放贷,不抽贷、不压贷、不断贷,着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、融资贵。
通知提出,将推动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加快开展股权投资,力争2020 年投资10家支小支农成效明显 的地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。推动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批量担保贷款合作,力争实现2020 年新增再担保业务规模4000亿元目标。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对合作机构单户100万元及以下担保业务免收再担保费,2020 年全 年对单户100万元以上担保业务减半收取再担保费。
通知要求,地方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、再担保机构2020 年全 年对小微企业减半收取融资担保、再担保费,力争将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担保费率降至1%以下。进一步提高支小支农业务占比,确保2020 年新增小微企业 和“三农”融资担保金额 和户数占比不低 于80%,其中新增单户50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 和“三农”融资担保金额占比不低 于50%。
财政部明确,2020 年中央财政继续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,依据相关政策要求,对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、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等成效明显 的地方予以奖补激励。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方面调整对政府性融资担保、再担保机构 的盈利考核要求,重点考核在实现保本微利 的前提下支农支小成效,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资本金补充、风险补偿、薪酬待遇等直接挂钩 的激励约束机制。